厦门地税:年终奖计税办法没变化
来源:厦门商报 2011-12-31 编辑:黄水来
厦门网-厦门商报讯 记者 | 李 婷 通讯员 | 吴来成 刘 旭 时值年底,部分企事业单位会向员工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。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,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没有变化。 今年8月14日,曾有不法分子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,对外发布了“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》(2011年47号)”并做解读,该文及解读内容通过网络、广播、报纸等媒体刊登后,严重误导了纳税人。8月15日,国家税务总局声明澄清: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,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。而根据修改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对纳税人2011年9月1日(含)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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